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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“男友”甜言蜜语,女子损失5万元

澳門日報 2023-03-03


近期诈骗罪案多发

有人被游说投资

有人堕“公检法”骗局

有人为解封游戏账户失财

数额高达数十万元




一名本地女子疑堕网恋骗局,误信“工程师男朋友”甜言蜜语,被游说投资虚拟货币,最终损失57,400元。司警接报调查案件,暂未有人被捕。
案情指,案中本地女事主报称于上月上旬在网上认识一名自称“香港工程师”的陌生男网友,两人其后发展成网上情侣。期间对方游说其投资“虚拟货币”,并称可轻松赚大钱。事主信以为真,于是按指示下载相关应用程式及注资5,000元开户投资,未几账户显示有盈利,事主亦成功取回本利。
事后“工程师男友”进一步游说女事主加码90,000元投资,过程中甜言蜜语不断,当女事主表示不够钱时,“男友”随即表示将支付30,000多元虚拟货币余款,女事主信以为真,按对方指示转账57,400元继续投资。

直至本月11日,女事主打算提现时被“客服”告知密码不符,账户亦同时遭“冻结”。在事主再三追问下,“客服”及“工程师男友”双双失联。事主怀疑受骗,报警求助,报称损失57,400元。



两女损失逾54万




一名本地女子及一名女外雇早前分别疑堕网上投资及冒充内地“公检法”人员骗局,损失折合54.5万港元。司警接手调查两案。

上月18日,40余岁本地女事主在网上一影音分享平台与一名陌生男子聊天。之后,两人使用另一通讯软件联络。期间,男子向事主指属于他的影音平台将在内地上市,游说事主下载一应用程式投资其公司,定必赚钱。


投资网上影音平台



事主信以为真,按指示于本月9日至15日,不但多次从澳门银行账户转账合共15万港元到香港一银行账户,又从内地银行账户转账5万元人民币到内地一银行账户。稍后,事主查看投资账户时,看见户口内显示共有45万港元,欲提现但不果。此时,事主才怀疑受骗,报案追究,报称损失折合共22.5万港元。


外雇被指涉洗黑钱



本月15日,20余岁女外雇的手提电话收到一个不明来电,一名操普通话男子向事主自称是“广州市公安”,又指她涉及清洗黑钱罪。事主否认后,有关“公安”称会转介“北京市公安”调查。往后,一名自称“北京市公安”的人接听电话,要求事主下载一通讯软件并加一名男子,再与一名“北京刑侦人员”联络,事主照办。

稍后,“北京刑侦人员”又要求事主联络一名“审判长”并视像通话,事主亦不虞有诈照办。视像通话过程中,“审判长”要求事主提供所有银行账户资料包括密码,又要求事主将账户内的款项转账到内地一指定银行账户,以查清案件。本月15日,事主转账部分款项后,在16日,“审判长”联络事主要求其到银行进行解除账户限额手续。事主照办后,当再登入该账户时,发现有32万港元遭转走。“审判长”因不断要求事主转账,事主向朋友谈及上述事件时,才怀疑受骗,报案追究,报称损失32万港元。



港青堕色情陷阱失11万

 


一名香港男子日前疑堕网上按摩色情陷阱,过程中更遭威胁勒索,港男最终连按摩女一面也未见过,报称损失109,612澳门元。司警接手调查案件。
20余岁香港男子本月14日晚上9时半透过交友软件认识两名“女子”,之后事主发现两名“女子”为同一人,双方交换通讯软件资料后,用另一通讯软件聊天。期间,“女子”可提供按摩服务,费用为1,500澳门元。在16日上午9时,事主按指示到北区某便利店与“女子”见面。

事主按时抵达现场后,即收到一名不知名男子来电,要求事主先到便利店购买合共31,500澳门元的点数卡作为保证金和服务费,事主照办,购买点数卡后,再将密码等资料传给对方。惟男子又要求事主再买30,000澳门元点数卡,“女子”才能提供按摩服务,事主又照办。随后,男子以不同借口要求事主再购买点数卡,事主表示再没有钱。此时,男子利用一份写有事主身份资料的借贷文件作威胁。事主因害怕而就范,但因不断遭该男子骚扰,向家人谈及事件后,决定报案追究,报称损失109,612澳门元。



澳青堕游戏平台骗局失八千



一名本地青年日前疑堕网上诈骗陷阱,有人向事主声称其在网上的游戏账户因不慎遭检举而封锁,事主信以为真,为解锁游戏账户,按指示交付1,000美元、折合8,150澳门元拿取新的登入密码,事后才知悉疑受骗,向司警报案。
本月17日凌晨4时半,20余岁本地男事主手提电话通讯软件收到一不认识用户传来讯息,内容指对方不慎检举事主一网上游戏账户,因而令该账户封锁,又传来一张有关游戏账户图片予事主确认。期间,对方为协助事主解除被封锁的游戏账户,要求事主在通讯软件加入一用户。
事主不虞有诈,加入有关用户并与对方聊天,该用户随即向事主自称是游戏平台的“服务专员”。“服务专员”向事主指为解决其游戏账户被封锁问题,要求事主登入自己的游戏账户再注销。事主照办后,发现其游戏账户已无法再登入。

不久,“服务专员”向事主表示其游戏账户密码等资料已更改,若要取得新密码,须使用电子支付平台或信用卡交付750美元,但因事主没有使用电子支付平台和信用卡,“服务专员”要求事主到一购物平台购买点数卡作为交付金钱,事主照办后;“服务专员”要求事主再购买250美元点数卡,事主又照办。往后,因“服务专员”不断要求事主购买点数卡,事主怀疑受骗遂报案,报称损失8,150澳门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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